单 位: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各单位:
寒假将至,为做好实验室安全、防疫管理和教育工作,保障假期期间校园安全稳定,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防疫和安全责任
坚持以安全稳定为前提,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各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责任人务必在单位、实验室、团队内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实验项目、危险源等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知识及法制教育工作。
二、坚持实验室疫情防控常态化
各实验室要做好进出实验室人员的健康监测,有发烧等症状者禁止进入实验室。实验过程中,如出现身体不适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学院、校医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和保卫处,同时按照学校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处置机制。
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好实验室、工作室环境卫生消毒管理,勤通风、勤打扫。对室内公共区域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应进行日常清洁消毒。
三、全面排查,整改到位
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应进行实验室日常自查和假期前的全面排查;1月17日前,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要组织单位内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到位、举一反三、杜绝反复。各单位应通过“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系统”(下简称“系统”)日常检查功能模块,记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隐患及整改情况。
四、强化安全管理工作
(一)加强危险源辨识和管控
1.落实实验室化学品安全管控
做好实验室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爆炸物、危险气体(易燃、易爆、有毒、窒息)等物品的管理,严格落实好“五双”管理,完善电子及纸质版台账登记;非管控类化学品应落实分类存储,完善电子台账登记;保证所有化学品账物相符,严防遗失、被盗、泄漏、污染环境、威胁公众健康等事故。使用化学品前应阅读MSDS/SDS,充分了解化学品的理化特性、危险性、消防措施、个体防护、急救措施等。
2.落实非化类危险源安全管控
识别病原微生物及携带致病病原体的实验动物、辐射源及射线装置、同位素及和材料、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强电强磁与激光设备、特种设备及24小时用电实验设备等各种危险源,在“系统”填报,完善管控措施等相关信息,落实防控措施。
(二)落实实验项目风险评估工作
在开展实验项目前,实验必须在“系统”—“实验室安全管理”—“项目风险评估”进行登记,通过审核后方可进行实验,同时务必落实防控措施。
非工作时间和高危险性实验确保2名以上人员在场,严禁独立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在实验过程中不得离岗,不得出现无人值守现象。
(三)做好水电气等安全管理
离开实验室前,务必关好门窗,关闭水源、电源、气源和热源,严防溢水、漏电、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对于不能断电的仪器设备应安排值班人员监控。
五、加强安全教育
研究生导师要将实验室安全教育列入指导内容,实验室安全负责人以及安全员应对在实验室内进行实验的师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并要求实验人员清楚辨识本单位危险源、风险点。
六、提升应急能力
各单位、各实验室配备防护和应急物资并保证有效,要求实验人员清楚知道应急装备、灭火器、灭火毯、洗眼器、喷淋系统等应急设施位置和使用方法,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方案、应急预案,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
一旦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要启动应急响应,果断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报告。
七、假期使用备案登记
对于假期仍需使用的实验室、工作室,请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假期实验室使用登记表》(附件1)备案。请各单位汇总后,于2021年1月14日16:00前将Excel表格和签字盖章扫描版文件发送至aqglk@gdut.edu.cn,纸质文件由各单位存档。
附件:广东工业大学假期实验室使用登记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