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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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1-07-07 15:18     (点击: )

单 位: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各单位:

根据《关于2021年暑假放假的通知》(广工大校办字〔2021〕4号)的安排,为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及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假期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坚持疫情防控常态化,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单位师生,务必时刻提高安全意识,切不可麻痹大意,存有侥幸心理。

各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责任人务必做好本单位、实验室、实验项目、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全面排查,整改到位

2021年7月12日之前,各二级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实验室进行全方位检查,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若发现安全隐患,应逐条整改落实,确保隐患排查全面、整改措施到位。

三、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

放假期间实验室采取“非必要不开放”原则,确实需要使用实验室应做好使用备案登记及落实,禁止非本实验室人员进入。

四、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

(一)避免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如需开展应在“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系统”提交“实验项目风险报告”,通过审核后方可进行,并且务必做好个人保护措施、风险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严禁独立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在实验过程中不得离岗,不得出现无人值守现象。非工作时间和高危险性实验确保2名以上人员在场。

(二)落实“五防、五关”(“五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泄密、防灾害事故;“五关”即关门、关窗、关水、关电、关气)。对于不能断电的仪器设备要定期安排值班人员监控。

(三)做好实验室高危物品管理。做好实验室剧毒品、爆炸物、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等物品的管理,严格落实好“五双”管理,非管控类化学品应落实分类存储,完善电子及纸质版台账登记,做到账物相符,严防遗失、被盗、泄漏、污染环境、威胁公众健康等事故。

五、加强安全教育

加强安全教育,要求实验人员清楚辨识本单位危险源、风险点,明确灭火器、洗眼器、喷淋系统等应急设施位置,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方案、应急预案,掌握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一旦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立即果断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

六、假期使用备案登记

对于假期仍需使用的实验室、工作室,请填写《广东工业大学暑假实验室使用登记表》(附件)备案。请各单位汇总后,于2021年7月12日12:00前将原电子表格盖章扫描版发送至aqglk@gdut.edu.cn。

附件:广东工业大学暑假实验室使用登记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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