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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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1-05-31 09:35     (点击: )

单 位: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各单位:

最近,我省广州、深圳、佛山、茂名出现本土病例或无症状感染案例。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扎实做好实验室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防控

各二级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结合实验室特点和实际情况,落实科学的疫情防控措施。

二、规范实验室防疫及安全管理工作

(一)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

做好进出实验室人员的健康监测,掌握拟进入实验室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等信息。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师生员工,或出现发热(体温超过37.3℃)、干咳、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疑似新冠症状的人员,不准进入实验室。

实验过程中,如出现身体不适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就医。尽量减少非本实验室人员进入,如确有设备、化学品、气瓶等服务需求,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做好登记报备并提前进行健康状况审核。

(二)持续做好宣传教育

各二级单位应加大对师生员工做好实验室、工作室个人防疫及安全防护措施的知识宣讲及培训的力度,引导师生员工树牢“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不信谣、不传谣。

(三)做好个人及场所疫情防控措施

切实落实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不扎堆、不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已经接种疫苗的师生员工依然要做好日常防护,严防校园聚集性疫情。

实验室、工作室内应配置洗手和消毒用品,做好环境卫生及消毒管理、勤通风,加强室内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消毒频次。规范处置防疫废弃物,避免与生活垃圾、实验危险废弃物混放。实验室内禁用酒精喷雾,严防火灾。

(四)加强监督检查

各二级单位要组织专人对实验室、工作室运行状况开展定期巡查,做好记录,对于疫情防控意识薄弱、防疫防护不到位的实验室,必须予以立整立改。

三、落实应急处置工作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即时报告、即时采取果断管控措施,及时启动实验室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流程(见附件)。

附件:广东工业大学实验室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流程图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5月28日

[文章分类:校内通知 事务通知]

[所属部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发布日期:2021/5/29 10: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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