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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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的通知
2021-05-20 10:23     (点击: )

单 位: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各单位:

根据5月17日教育部2021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启动暨工作交流会的会议精神,我校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现通知如下:

一、做好实验室环境卫生工作

保持实验室整洁,及时倾倒垃圾,不堆积易燃纸箱等可燃物品,不堆积危险废弃物,不堵塞消防通道和安全门。

二、严格规范危险化学品管控

各单位应强化化学品采购、使用、贮存和回收处置的安全管理,严格遵守配伍禁忌,管制类危险化学品的风险管控工作,应落实“五双”管理制度;定期做好化学品盘点,确保纸质台账、电子台账账物相符。

三、加强实验室电气安全管理

实验场所可能存在的安全疏散设施不畅、电气线路老化及私拉乱接、电动自行车(电动滑板车等)违规停放或充电、违规使用排插等突出风险隐患,加强管控措施,有效消除因电气故障引起的安全事故。

四、加强气体和气瓶的管理

所有气瓶必须合理固定,悬挂“满、使用中、空瓶”的状态标签;气瓶存放控制在最小需求量;可燃性气体与氧气等助燃性气体不混放;气体管道需要有标识。

五、确保应急、消防器材能正常使用

检查灭火器、灭火毯、消防沙、喷淋装置等是否正常有效,是否能方便取用、使用。

六、全面落实安全管理与电子信息管理相结合(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系统)

(一)做好基础信息维护

理顺单位内管理制度和流程,核实学院用房信息,整理、整合团队信息、人员信息等基础信息。

(二)做好安全告知和警示工作

更新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系统中房间基础信息、管理人员信息和危险源信息,通过“实验室评级”功能打印信息告示牌,张贴在实验室门前;实验室内危险区域,用黄黑警示线划出,废液回收区域粘贴提示标识;化学品、废弃物等容器上粘贴符合规定的标签。

(三)落实实验室危险源动态监管机制

各单位要对实验室化学品和生物类、辐射类、机械类、特种设备、其他(24小时用电设备)等类别的危险源和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并在系统进行登记,掌握危险源分布清单,落实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落实危险项目登记和评估机制

优化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系统中的项目评估内容,落实团队内进行的实验项目的备案和审批工作,明确单位内可能存在危险、发生事故的时间段、危险点。师生实验过程中,涉及高危操作的、高危仪器设备及化学品的,要先经过实验操作SOP培训,明确个人防护的选用,管控及应急措施和应急设施的位置,方能开展实验。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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