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 位: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各学院(部、中心、研究院):
为了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分级负责制,结合《广东工业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18〕23号),现组织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签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责任书分级签订
1.《广东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责任书》:学校与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签订,由我处制作、分发。
2.《广东工业大学科研团队(教学实验中心)负责人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附件1):各二级单位与科研团队和实验中心签订。
3.《广东工业大学实验用房责任人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附件2):实验用房包括无设置科研团队的二级单位与实验用房责任人签订,或科研团队(实验教学中心)与管辖的实验用房责任人签订。责任书签订应落实到每个房间。
4.附件1和附件2由我处提供模板,根据本单位管理模式组织签订。各单位可根据学科特色适当增加“安全管理职责”内容,修改后的责任书,需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二、信息统计和备案
1.为落实安全责任制度,请各单位统计责任书签订落实情况和实验用房实际信息,填写《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统计表》(附件3)和《实验用房信息统计表》(附件4)。
2.请各单位于2019年1月11日前,纸质版材料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行政楼501),电子版原文件发送至sbglk@gdut.edu.cn。
序号 |
文件(附件) |
交送方式 |
备注 |
1 |
一份《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责任书》 |
仅纸质版 |
1月4日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已下发 |
2 |
经单位修改的责任书(附件1、附件2) |
纸质版、电子版 |
纸质版空白处修改负责人签名、盖公章 |
3 |
《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统计表》(附件3) |
纸质版、电子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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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实验用房信息统计表》(附件4) |
仅电子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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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以此次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为契机,结合寒假前的实验室隐患自查、整改工作及值班安排,进一步厘清关系,明确职责。确保每个房间都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房间内危险化学品和仪器设备按照有关规定规范管理,做好实验室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附件:
1、科研团队(教学实验中心)负责人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
2、实验用房责任人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
3、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签订情况统计表
4、实验用房信息统计表
联系人:
严老师,联系电话:39322381-603
陈老师,联系电话:39322381-602
熊老师,联系电话:39322381-606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1月7日
[文章分类:校内通知 事务通知]
[所属部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发布日期:2019/1/7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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